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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瑟斜斜躺在床上,耳边万籁俱寂,双手握着一把乌黑铮亮的自动手枪放在心口。
这把枪造型独特,线条流畅灵动,像一整块黑曜石打磨而成,圆润透亮,充满前卫的科技感。它也有一个帅气的名字,叫“幻影”,是艾瑟的宝贝贴身武器。
半个月前,在她伪装成手无缚J之力的幸存者时,这把枪差点要被落下,但她一声不吭捡起来。约翰看了一眼,知道里面没子弹,便没说什么。
相处的日子里,艾瑟故意在约翰面前赞叹这把枪有多么漂亮,犹如天然长着手枪形状的黑钻,简直是稀世珍宝。因此,尽管她光明正大对一把不俗的枪Ai不释手,在约翰心里,她仍然只是一个天生Ai漂亮玩意的无辜nV孩。
艾瑟也确实喜欢漂亮玩意,眼下她无论如何放不下长得漂亮的约翰。可是,真的要和他za吗?
艾瑟苦恼地翻了个身,纤长的指尖轻抚漆黑枪口,复杂的思绪纷飞。
“这样就背叛亨利希了……”她神sE黯然地嘀咕,转念又一想,“如果不跟亨利希说,他也不会知道。”
事情就是这样。
天亮以后,趁约翰外出,艾瑟心虚地打了一通电话。
“亨利希回来巴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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