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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小小的公司 (1 / 5)_

        一分钟内,兰泽收到了小二哥以公司名义发来的《致股东函》。

        给设计师的是一大笔钱,三个股东都得同意。同样,给王小二自己的提成,他一个人也决定不了。这可以拿来吓唬他,挺好的。

        一些小的支出,占多数股份的股东同意就行。也就是俩人。

        他们这小公司,股东一共有三个人。兰泽,王小二,卫瀚扬,人称卫大妖精。三个人从小到大都是同学。

        股份组成是兰泽33%,王小二33%,卫妖精34%。

        在这个小公司里,兰泽设计微生物,除了设计之外,所有的活都是王小二的。对外既是客服又是外勤,对内既调试剂又下实验室操作设备。虽然王小二是个文科生,却是个受过实验室训练的文科生。复杂的他做不了的实验室工作,才需要找专业人员。要不是财务有政府提供的系统代管了,他还得管做账。

        政府强制提供的财务系统,直接是与税务对接。

        三个人里,只有卫妖精成天啥也不干。所以,小二哥对这个股权比例是不服的。

        但妖精是有思想的妖精。他为小公司设计了一整套规则。

        首先,股权比例的问题。兰泽手里的技术,对小公司的重要性显而易见。但是技术价值不好评估,同时法律也规定了,技术入股不能超过15%;推敲技术股份,他认为“这对小兰不公平”,所以就不要管技术股了。小二哥劳务贡献该占的比例,同样不好评估。于是,所谓的公司股份,只按照大家凑钱的出资比例来确定。

        其次,公司的合理支出有哪些呢?租用实验室设备,买试剂,这一部分大家都想到了;王小二作为法人代表兼唯一的全职职员,公司付给他薪资,并代付社保基金,王小二表示:“噢——”;兰泽作为合作设计师,不是公司成员,所以,是要付设计费的。

        在公司没什么钱的情况下,王小二的收入,有国家的行业鼓励政策保障,国家补贴的工资钱比公司出的钱还多,保证生活是没问题的;同时嘛,为了保证兰泽不饿死,设计费下限不应该低于实验室相关的租用费用、借用人员费用以及试剂费用的总和,上限则根据行情,设计师按项目提成,比例正常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一半。同样,王小二的提成比例,按行情,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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