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1月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区委常委会表决通过,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病医保“二次报销”。
当晚,区政府张贴出了“二次报销”的实施细则,城区内各宣传屏也滚动播放,各乡镇、街道办、社区也向社会各界公布。
镇北电视台,一条新闻深深的吸引了全区80万百姓的目光,牵引住了大家的心。
新闻报道:
为切实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关政策,对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开展“二次报销”,起付标准为:
0~2万元含2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75%;
2~4万元含4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80%;
4~6万元含6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85%;
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90%;
需要携带的资料为:新农合补偿结算单;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合证原件;费用发票,或者加盖公章复印件;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或者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次报销”的政策在镇北电视台循环播放,很多人呆呆的看着,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这个喜讯像是晴天一声霹雳,瞬时间传遍了全区,引发干部群众的疯狂热议,大家纷纷打给熟人,证实事情的真实性。
第二天,公疗办、合疗办的电话被打爆了,工作人员一遍一遍的解释着,事情属实,从今天开始,业务正式办理!
李渠镇的张二牛,妻子身患重病,家底被掏空,已经放弃了治疗,拉回家等死。忽然有个亲戚跑来说:“二牛,快,快去区里二次报销,你老婆有救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