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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也是,不会离开她,也……只喜欢她。
不断打字的手终於停了下来,时宇一怔,突然觉得这些事情都不必问了。
他可能喜欢——不对!不是可能,是个笃定的答案,只是他太慢发现罢了。
是了,这种感情,是叫喜欢没错。
他喜欢程满絮,非常喜欢程满絮。
时宇轻轻一笑,将那些字都删去,把剩下的那行字留给金相赫看。
我喜欢她。
金相赫一见,也觉得开心,望着时宇:哥。翻译了下一句话:现在知道还不迟,快去告诉她。
「嗯。」时宇点头,是该赶快告诉她。
告诉她,他很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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