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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朝廷必须考虑到的事。
郑家作为海上霸主,和内地士绅肯定有千丝万缕的勾结,也难免在将来与建奴有勾结。
而现在朝廷既然愿意把从士绅手里收上来的钱拿给郑家去赚,让郑家去替朝廷掠夺回各类粮食与矿石回来,就肯定要让郑家在朝廷与内地士绅以及建奴之间做出选择。
只要郑家想从朝廷手里赚钱就必须与朝廷结成利益共同体。
郑鸿逵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也没有拒绝,表示坚决忠于大明皇帝陛下。
名义上,他们郑家就是朱由检的臣子。
所以,郑鸿逵这样表示也没有任何心理上的障碍和不痛快。
在张凤翔的主导下,郑鸿逵最终与大明皇帝陛下签订了《大明海洋贸易暂行条例以及承包协议》。
所谓的承包协议就是大明暂时将海防与海贸承包给郑家,而郑家需要每年给朝廷缴纳所规定的粮食与其他相当于税赋的物资,并履行自己的承包义务。
这也是朱由检目前的无奈之举。
毕竟他的大明政权还没有建立起足够强大的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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