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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 做大声势 (4 / 5)_

        按他这次的功绩,怎么可能混一个区区街道总管,但是也好,自己本身也想好好治理治理地府了,从最差的开始着手也是甚好。

        不都说了吗?阎王好搞,小鬼难缠,最差的地方治理好了,其他地方还会有大问题吗?

        “我是没问题,但是有一点,随着我的死亡,我驻凡办公室是主人的头衔就没了。”

        “所以我建议,由汤家平几人我的职位。”

        “如此,治理这秋风街还不跟玩儿似的。”潘宇说道。

        自从夜无命跟潘宇说他即将上任街道总管的时候,他早就将后路想好了。

        现在科技发展的那么快,如果拿地府和凡间想比的话,起码要落后个500年。

        500年是什么概念?

        就是凡间都已经使用飞机上天代步了,而地府还只能靠步行。

        你别看地府里面有职位的人飞来飞去,但是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非职务之人只能靠步行不能靠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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