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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一点。”他声音沙哑地命令。
“……”哨兵不敢开口,他怕泄露出呻吟,抑或是咆哮。
好在他们已经到了。那个崖壁之上的洞穴,他做狼时的家。
有一年,他几乎彻底退化成兽。在求偶期,他认真建造爱巢,搭了一个松松软软、干燥温暖的窝,是所有动物里最大、最豪华、最舒服的。他信心十足,终日趴在洞口,一刻都不敢离开,乌溜溜的眼睛圆睁,等待他的伴侣前来检阅。
一整个夏天过去了,他饿瘦了一圈,眼睛失去了光亮。别家狼小崽子都下了一串,只有他还是孤零零的。他伤心地对着月亮哭诉,月亮不搭理他,他只好躲回洞里给自己舔舔毛,还是想不明白,老婆去哪儿了。
他做狼时想不明白的事,做人时自然明白了。他没有老婆。
多年过去,他仍然常常回到狼窝,不断修葺它。和以利雅不同,他从脑子放清醒的那一刻起就没抱过指望,他只想着如果他没能死于非命,哪天老得不能再老了,就爬回这里,再做回一只小狼,满怀期待地守着洞口,等他死前闭上眼,向导的梦影会轻抚他的耳朵,和他一起归去。
没曾想竟能迎来活生生的向导,说句死而无憾也可以了。
雷尔夫点燃火堆,是为了取暖,也是为了照亮洞穴。向导并不需要视物,可雷尔夫想要看到他。他有私心。不过以利雅的美貌给了他借口,试问谁不想光耀神只?
洞中铺着厚厚干草,最上头还盖着一大张羊毛毯。以利雅自然而然地落座。“不错。”他挑眉,手指陷进雪白蓬松的羊毛里,随意捋了捋。通常而言,哨兵比向导更擅长感知实物,但因为以利雅是盲人,从小用手指,敏感度远超常人,能分辨出细微的不同。
雷尔夫失神地紧盯着他的手指动作,过了会才驴头不对马嘴地答道:“是小丝的毛。”小丝是那头他接生的山羊,哥尼拉种的山羊,盛产足以进贡皇室的优质羊毛,足以担当王榻了。
“你织的?”向导隐隐感觉得到羊毛毯上缠绕着一丝精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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