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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
不我过,其啸也歌。”
这首《江有汜》的小诗,说的是“媵嫁婚”中媵的情绪。大意是:“
江水分流又归回。你要出嫁做夫人,但你出嫁却不令我相陪。
出嫁不令我相陪,其后你终究要自悔。
江水之中有陆地,你要嫁做诸侯妻,不能使我相伴去。
不能使我相伴去,其后亦当能安居。
沱江终汇入长江。你将出嫁喜气扬,不使我伴在身旁。
不使我伴在身旁,悔意现于啸歌上。”
媵嫁婚,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在春秋陪嫁制度当中,姊妹共嫁一夫的现象。《春秋公羊传》说,“诸侯一娶九女,同姓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说的这是这种婚姻。其中,“九”是阳数,非实指,但言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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