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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1 / 4)_

        江瑛说,“不能这么说,我和你爸爸离婚的时候,你8岁,相当于他抚养了你8年,这到了法庭上打官司,法官也不会支持你的。”

        陶思源生气的说,“但是,我小时候的学费一直是妈妈给我交的,还有这些年,他没有养我!

        他还给我买巨额保险,我觉得很可怕,我不想养他!我不想和他住在一起!”

        陶思源以为赡养父母,就是需要住在一起,

        江瑛意识到了这点,忙解释道,“赡养他,不是说非要让你和他住在一起,给他做饭,伺候他,不是这个意思,

        如果关系好的父母,当然可以这样。

        但是关系不好,或者说你不愿意,法官也不会强迫你,

        你到时候,只要每个月给他一定数额的赡养费就可以,赡养费只要满足当地的最低标准,比如一个月500块,或者300块,就可以了,

        如果他住院了,需要医药费,给他支付一部分就可以了,不需要跟他住一起,也不需要贴身伺候他。”

        开玩笑,别说陶思源自己不愿意去了,就是陶思源自己愿意去伺候陶国明那个渣男,江瑛也不同意,那不是犯贱吗,

        她不允许自己养出来的女儿是非不分,她如果原谅陶国明,和陶国明父慈子孝,那上辈子被陶国明打死的8岁的陶思源的冤屈去哪里申诉?

        天底下没有那么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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