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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回看(孩子) (1 / 4)_

        我第一次真正看懂那件事,是在我十七岁那年。

        公民课,老师播放了一段「经典案例」的纪录片。画面切得很乾净,字幕清楚,旁白平稳。没有血腥,没有哭声,只有示意图和法条。老师按下暂停,指着萤幕说:「这是一个关於防卫过当的典型案例,社会曾因此修法。」

        同学们低头抄笔记。

        我没有。

        我盯着画面里那个模糊的背影——被押走的男人,肩膀有点歪,走路不快。旁白说他「情绪失控,逾越界线」。那句话像一个盖章,盖得很轻,却把整个人压扁。

        下课时,有同学转过来问我:「你觉得呢?如果是你爸,你会不会也这样?」

        我没有回答。

        因为那个问题本身,就假设了距离——假设父母只是选项之一,假设你有时间思考,假设你能站在安全的位置,替别人的一秒钟下判断。

        回家路上,我一直想起妈妈的背影。

        她总是走在我前面半步。不是因为她走得快,是因为她会先看路。人行道的坑洞、路口的车流、陌生人的视线,她都会先挡一下。这些年我才慢慢懂,那不是紧张,是训练——一种被迫学会的警觉。

        那天晚上,我问她:「你会後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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