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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赚钱最快的方法都写在刑法上。林毅的良知并不允许他做这种事,奈何他现在实力不够,还下不了贼船,在权衡利弊之后,林毅也只能选择牺牲王良了,至少保住了他的小命。
能让何冬同意,还是因为林毅说了,这样做如果王家不出赎金,他再要王良的命也不迟,同样可以做杀手任务,到时候还能有个保底。
在制定计划的时候,林毅也“顺便”了解了一下原主的经历。
原主林毅是百鬼门的弟子,与何冬一样,都是看不惯百鬼门的行径,于是一人一鬼相约跑路。
林毅的巨额负债就是在那个时候欠下的,按照约定,何冬每救林毅一次,林毅都算作欠她万金。一万金买命,这很合理。
之后林毅又让何冬做了一些小事,比如往捞唐河里放水鬼之类的,总之,负债已经累积到这个数目了。
林毅核对了账本,只能认账。
不过,欠了这么多钱,也不完全是坏事。
至少以后自己可以把心放在肚子里过日子,不用再担心何冬对他下杀手,不仅如此,他还多了个保命的底牌。
他欠了何冬那么多钱,何冬总不能让他死了。
遇到了什么危险,找她帮忙她肯定会帮的,大不了就继续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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