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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论“生命的华美”,或许现代作家中没有人比得过张阿丽。她家世显赫,高贵气质是从骨子里流淌出来的。
张阿丽从小在津市、魔都清末旧公馆里生活,“家里的一切我都认为是美的顶巅”。她爱美,对美的自己、美的生活有一种极致的洁癖,实在是源于耳濡目染的高级审美。
譬如,她对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个性的要求,喜欢奇装异服,喜欢喝浓茶,喜欢吃蛋糕和冰淇淋,不吃有骨头的食物,喜欢干净整洁的枕头,总之凡事挑剔到不行。
儿时,她最记得做了新衣服的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往绿色的短袄上面别一枚精致的翡翠胸针。母亲生得美丽,又留过洋,永远是朦胧的洋装,还有湖蓝水绿一样葱茏的色彩。她一次次仰脸看着,心里早已暗暗许下隆重的愿望,“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
在小女孩迫不及待长大的过程中,却遭受了继母赠衣的窘迫,一件碎牛肉颜色般的薄旗袍,穿个不完地穿着,那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好不容易等到长大,逃脱了旧式家庭的束缚,压抑在内心里对美的渴望,便通过身上的奇装异服,淋漓尽致地张扬出来。
她在香江读书时买到几匹土布,便带回魔都做了衣服,觉得像穿着博物馆的名画到处走;舅舅送给她一件大镶大滚宽大的清装皮袄,她便如获至宝。
特别是祖母有一床夹被的被面,米色薄绸上洒淡墨点,隐着暗紫凤凰,很合她的心意。她让好友设计成复古时装,穿着跟李湘兰合照。
她与那个渣男会面的时候,穿了一条宝蓝绸袄裤;后来有一天午后天气好,两人就到附近的马路上走走,她穿的又是一件桃红色的旗袍,且称“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
衣服在她的心目中,并不是无生命的俗物,而是能够闻到香气的美好。单是这句话就能够感觉到,外表冷艳的张阿丽,实则内心却是天真无比的。
更有个性的是,去年她参加魔都第一次文代会,不论男男女女,都着灰蓝中衫装,只有自己穿了一身旗袍,外面还罩了一件网眼白绒线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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