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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嘎嘎......哎呀哎呀,这不是破晓诡灯么?”一个穿着全身紧身皮衣,脸上露出大大笑容的人一眼就看到了地上的半截身体,他松开了手中的铁链,几个穿着残破的罗宾制服,脸上画得像鬼一样的小孩就冲了过去。
他就是狂笑之蝠,而那几个都是他曾经的罗宾,巴巴托斯改造了他们,成为了充满嗜血欲望的罗宾猎犬。
狂笑蝙蝠还是对他们很有感情的,他决定给他们戴上名牌和狗链,好好饲养他们,每逢有敌人或者尸体,他就放开狗链让他们饱餐一顿。
“哈哈哈!!!嗯,你们看,他们吃得多香啊!”狂笑之人转过身摊开双手,像身后的人说话,如同感觉到幸福一样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胳膊,疯狂地扭动着身体,但是他突然停了下来,伸出一只手捏住了自己的下巴,歪了歪脑袋。
“我好像忘了些什么.....是什么呢?噗,嘻嘻嘻!!!”他轻轻拍了一下自己戴着尖刺铁箍的脑袋,他想起来了:“快回来,还不能吃,你们还没有洗手呢!”
“呜呜呜......”罗宾们听话地回到了他的身边,只不过个个脸上都沾满了血迹,嘴里还在咀嚼什么东西,发出犬类一样的呜咽声。
狂笑之蝠摸摸他们的脑袋,抓起地上的铁链,向着那边已经露出白骨的残躯走去。
“噢,不,诡灯,你怎么样了?回答我啊!”
他抱起那下半身,搂在自己的胸前,血肉顺着他的黑皮衣一块块掉下来,猎犬们偷偷抓起就塞进自己的嘴里。
像是小姑娘举着自己布娃娃那样举着残骸的两条腿,和自己的胸口拉开了距离,他对着巨大伤口的位置说话:“不,诡灯,你不能死啊!是谁杀了你?告诉我啊,电影里的人在死前不是都会说出凶手的吗?!”
然而他好像用力过猛了,本来那胯骨位置就被斯莱德插了一剑,刚才被罗宾们撕咬,现在又被狂笑拿在手里晃来晃去。
这半截残躯终于散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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