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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瑞同款高领毛衣,细针脚细线,机器编织,是不同于常规手打毛衣的高科技产物。
至少在六十几年前是这样的,这种线与线之间看不到‘空格’的毛衣,一经推出就火爆市场。
“这种毛衣款式的出现,第一次是在1942年的纽约世界科技博览会上。”杰西卡翻动着手机,播放了一段黑白的录像:“这个人是当时威尔逊企业的公关部长老乔斯,他正在向参加会展的人们展示如何泡方便面。”
只见一个瘦瘦高高,气质儒雅的秃顶男人,正站在舞台的一个侧角,一手举着桶装方便面,一手举着麦克风侃侃而谈。
说威尔逊的方便食品能帮每个人节省出大量的时间,在时薪制的社会里,能够帮助大家赚到更多的钱。
彼得点点头,对于威尔逊企业的公关发言人,他作为一个爱好科技的宅男,也是非常熟悉的。
他又坐回到杰西卡身边,歪着脑袋看了看:“老乔斯和现在的小乔斯简直长得一模一样,如果不是理智告诉我不可能,我都怀疑爷孙俩是同一个人了。”
“这是基因遗传,不是什么魔术。”杰西卡摇摇头,手指点点脆弱的屏幕:“你注意看他的穿着,这是一件灰色的高领毛衣,挽起袖子后,显得他聪明又诚恳,给人一种脚踏实地的观感。”
“所以,你证明了为什么威尔逊企业的服装卖的一直很好的理由。”彼得眨巴了一下眼睛,面罩上的大白眼边框更是动了动:“他们对于时尚方面确实有着超前的感触,可我们现在是要研究弗瑞的问题,而不是去天桥杂志社上班。”
他最近打工的钱都花在新制服上了,加装了能表现出一点表情的传感器,能随着脸部肌肉运动,小幅度改变面具上的眼眶大小。
提高战斗力倒是算不上,他只是想要让坏蛋们知道自己生气的时候也很可怕,是一种战术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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