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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就这方面发生过争执,她想要给表哥帮更多的忙,可蝙蝠拒绝了,他不需要帮忙。
规矩就是这样,爱干就干,接受不了就滚。
显然她没意识到蝙蝠侠不是布鲁斯,蝙蝠不喜欢别人帮忙。
他会带着助手一起行动,但罗宾更像是他的门徒,如果他们觉得自己学会了在黑暗中生存的方式而想要独立,那么就得离开哥谭。
这就是规矩,因为哥谭是蝙蝠侠的城市。
原本要是这样下去两人就要闹僵了,但恰好当时哥谭发生了一些与‘恶魔之血’有关的事件,这给了凯特机会。
哥谭市里什么样的疯子都有,很多人生活在绝望之中,恶魔和部分鬼怪最喜欢这样的灵魂味道,所以这座城市中神秘侧事件一点不少。
蝙蝠侠不喜欢和神秘侧有关系的事情,因为这些事情往往不讲逻辑。
他不想研究为什么普通的街头混混,只是用注射器给自己体内注射恶魔的血液就会变成狰狞怪物,身高翻几倍,体重翻几十倍,DNA完全变化,掌握一大堆类法术能力。
这都太不科学,太没有逻辑了,他向来对魔法敬而远之,并且准备叫黑暗正联来解决。
可聪明的凯特表示自己可以接手这种和魔法有关的案子,以后她来负责哥谭市里和神秘侧有关的事件,蝙蝠侠不得过问。
蝙蝠侠一想,毕竟蝙蝠家族的成员还是比黑暗正联要亲近的,凯特愿意这么分工,也好过把康斯坦丁那贱人弄来瞎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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