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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以东哥的为人,怎么可能卖,不但不卖,他还要挑战阿里系在网购领域的地位,野心勃勃,还在08年就推出了618购物节,比双十一还要早。
东哥的确很有商业头脑,购物节其本身不但可以获得巨额回报,还可以在无形之中宣传自己的品牌,让网购这个业务触及到更多的人,从而将整个蛋糕做大。
可惜,这个做蛋糕的人,只是蛋糕里的一小角,真正的主宰是淘宝,为了业务的扩张,淘宝成立了淘宝商城。
随后,双十一诞生了,创意虽然是模仿,但凭借着阿里系的宣传以及淘宝的用户规模,双十一很快取代了618,成为了全国网购狂欢节。
09年一炮成功,再之后经过10,11年的无形宣传,很快就变得深入人心,每年交易额的数字刺激着全国网民,双十一也会在各个平台上成为热门头条新闻,更不用说为了造势,阿里系准备的双十一晚会,风头甚至能够压住春晚。
不过,这两大公司,包括其他无数大品牌的渠道商,都忘了一件事,那就是注册商标。
直到2011年低,阿里才不慌不忙的注册了双十一商标,然后利用这把武器,压向了势头十足的京东,这些官司打了数十场,延绵数年。
虽然说,一个小商标对任何大公司都不是什么致命威胁,但影响却会有,因为这是一个法律漏洞。同时这个漏洞也要看在谁的手中。
在周宇杰这个普通人的手中,等于没用,告的赢也玩不下去。
但如果拥有这些商标的人,是他们的竞争对手,那可就有的热闹了。
而商标本身也是价值,后世曾经火过几个月的“耗子尾汁”“蓝瘦香菇”等等短时间内火爆的网络用语,也被有眼光的人抢住,而其价值都高达百万,至于“双十一”这种知名度极高且商业价值极重的商标,即使比不上价值6000万美金的iPad,但也属于同一种级别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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