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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田亩改革之《四田法》 (2 / 4)_

        只是这种检地的方向并不能系统性的流传下来,特别是天下承平之后,更是没有检地的借口,如果你强行检地,又可能会引来家臣和地头的不满。

        但是如果你通过检地,拿走领民开荒的田亩,那么又会打击领民开荒的积极性,这对于本家实力的增加是很不利的。

        趁着这次机会,秀家在直领实验田亩改革,并决定之后推行全领。

        改革中严格禁止私人土地专卖,同时将田产分为授田、占田、露田、倍田四类,这条法令名为《四田法》。

        授田,你可以理解为给与农民的“知行”,这是宇喜多家授予你农民的,土地的主权是宇喜多家,所有权是农民你自己。

        你只要还是本家的领民,按时交税,你就可以世世代代流传下去。当然这里的交税对象为你这块土地在宇喜多家登记的领主或宇喜多家本家。

        这部分土地是被严格限制买卖与剥夺的,即便是豪族也没有权利进行剥夺分配,大小事务都需要上报宇喜多家田亩奉行处置。

        对于授田的获取,秀家则以参考《宇喜多军法》中军功的奖励来获取。即每个头颅记1分,每满10石可以换10石的田地。只是农民比武士倍之,即10颗人头可以换5石产粮的田亩。

        这就是变现的军攻授田!进一步刺激了领内农民对于军功的积极性,使得他们更加奋战在前,有的时候打起来比武士还要拼命。

        露田,即主家暂时赐予给无地农民耕种的土地,这些土地的主权乃是宇喜多家,所有权是这块领地的豪族,宇喜多家和豪族都有权利对这块领地进行处置。

        但是为了保证稳定,在法目上也明确标注了,一般只会在耕种者去世后才会进行收回再分配。

        占田意思是民众自己占有的土地。即用过开荒海田、滩涂地、平山梯田等方式新开垦的此前未在目录中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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