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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说三场比试中,齐君广最自信的,当属这一场的书法。
他师从南齐国师,还未识字之时就开始临摹字帖,正如刚才有人所说,从幼至今,真真的童子功。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他不信荆哲精通于诗词两道,还能再精通书法。
于是写完诗后,便异常从容的回到座位上,闭目养神,等着看荆哲。
周知未也不拖泥带水,三下五除二写完了。
相比之下,他的字就有点惨不忍睹,这倒可以理解,津西文风本就羸弱,他能精通诗词一道已经颇为难得,再要求他写一手好字,确实强人所难了。
所以写完字的二人中,齐君广要更胜一筹,脸上的笑容更胜了。
周知未心态不错,并没有因此沮丧。
其实能够晋级第二轮,他已经异常满足了,而且对他来说今天最大的收货并非晋级,而是认识了荆哲这么一个有意思并且牛逼的兄弟。
写完之后就走到荆哲身边,见他盯着桌上的宣纸,提着笔发呆,遂有些好奇道:“荆兄,为何久久不落笔呢?”
其他人听了,皆都屏气凝神,等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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