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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贵姓侯,名方域,字朝宗!”
侯方域一脸期期艾艾地望着严文驯道:“兄台是……严……”
“侯兄,我是文驯啊!”
昔日复社四公子之首的侯方域此时简直如同一名乞丐,侯方域可以活下来,多亏了侯恂,因为他在大明根本就没有出仕,而且他最擅长的则是文材,虽然侯恂的很多公文都是侯方域写的。
可关键是,他没有当官,所有的罪行都被侯恂自己承担了,也算给侯方域一个活命的机会。
侯方域虽然活着,但是他却失去了一切。
他其实来到新华省的时候,比严文驯主动多了,主动向沈陆提出自己能诗擅赋,可以在沈陆身边充当一小吏。
然而问题是,在大明的其他地方,能识字的人都是抢手的人才,但是在新华省却不是,不是说这里的人大都素质高,而是江南士绅的子弟大都被流放到了这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里的十个人恐怕至少四五个人都是有功名的秀才,或者是举人,有些甚至是进士。
想在这里依靠自己读书识字混口饭吃,太难了。
不过,新华省的物产实在太丰富了,想吃点东西其实不难,比如说这些移民百姓,因为靠海,可以打到大量的海鲜。
至于河里的鱼虾更是密密麻麻,平时这里没有人烟,那些鱼都长到十几斤,甚至三四十斤重,草原上的兔子、野猪、野牛,甚至野马也有,都可以成为餐桌上的新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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