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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钰伸出手指,在嘴上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笑道:“差不多。”
“嘿……这可好了。西洋人能卖的东西本就不多,守常兄这么一搞,西洋人更是只能一船船的往这运银子了。”
在海关干了一阵,田平已经大致摸清楚了西洋人卖的货。
瑞典人最惨,除了装西班牙银元外,来的船几乎是空的。
荷兰人最滋润,南洋的红木、香料、欧洲的上等呢绒,这些还能在这里换一些银子。
法国人半惨不惨,呢绒货比不过荷兰英国,但是钟表、挂毯、象牙之类的小玩意,法国人还是能卖出一些的。
英国在印度还没站住脚跟,大顺,尤其是松江地区很需要棉花。然而在全面摧毁孟加拉的手工业之前,棉花运到这里也赚不到钱,印度棉布在大顺又根本卖不出去。虽然印度此时的日均工资是2克白银,人工成本比大顺低,但是质量和生产效率还是抵消了这种优势。
大顺不是黑叔叔,拿几个玻璃球就在这换到黄金白银的故事,只存在于幻想和神话之中。
田平望着这些西洋式的房屋,感叹:“守常兄,咱们的贸易公司要是能把货直接卖到西洋就好了。”
“我是这么想的。你看啊,这些西洋人的船,大部分都是空来,运着银子过来。然后把咱们的货运走,海上数万里之遥,而且没货往咱们这卖,等同于就是跑单程。可即便只是跑单程、即便遥有八万里,这些西洋人仍旧乐此不疲。”
“都不用脑子,就是用屁股想想,这知道这里的利有多高。咱们去倭国,跑单程还嫌赚的不多,还想着往回捎一些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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