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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8章 新旧利益的冲突(五) (6 / 10)_

        比如说,这块地,如果卖的话,正常卖10两银子。

        但是,地主不想卖,大顺卖地是败家子这是一种普遍心态。但又急需现金来投资。尤其是诸如对日贸易公司增股的时候,明显赚钱的买卖,肯定要投钱的。

        那么,这时候有农民站出来,说我租你的土地。我给你6两银子押给你,你把地租给我种,每年我象征性地给你点地租。什么时候你想把土地要回去了,你就把这6两银子给我,我就把土地退给你。

        这有点类似于典当。

        只不过,典当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为什么不直接花10两银子买呢?

        一来,能花6两无限期的租,每年只给一些象征性的地租,为什么要花10两?

        二则,地主自己也不想卖地。卖地容易买地难,土地也是留给子孙最好的基业。将来万一买卖失败,收回土地即可。

        三则,土地在谁手里,谁就要承担税赋。大地主有关系,可以只交国税,避开那些摊派。而买地的人,只想要地的使用权,不想要地的所有权,因为有了所有权,就意味着要纳税,承担徭役等等。

        四则,地主急需钱,又不想卖地。折中一下,怎么可能按照原价去“押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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