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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尸?”陆舒皱眉道。
“是的,携尸返回可以更仔细的确认其身份,还可以让清洁工将其标记为‘失踪’而不是‘阵亡’,反正好处很多。”,29号解释道,“在西方历史里,这种让杀手携尸或携带死者身体标记返回的行为,可以追溯到三个世纪以前。”
“不,我不是对携尸的作用缺乏了解,我只是在想……到时候该怎么带着那个清洁工的副主管,或者带着他的尸体离开,我们需要额外运力,弗留斯,总部能给我们提供自带动力的推车吗?”
一听到携带俘虏回来,陆舒就想起了之前在香蕉园精神病院救下来的那个富豪。
一个大活人七八十斤,死了更沉,到时候要怎么把他运出去,还是个问题。
用瞬间催眠术把人定住,再像赶尸一样把人领出去,倒也不是不行,但如果目标经受过反催眠训练,或者像孟黎柯那样从小就有神棍来诵经洗心,瞬间催眠可能就很难实现了。
“好的,还有其他需要的吗?”弗留斯点头道。
“没有了。”陆舒点头道。
“我们也没有了。”
“好,那我现在就向上头申请便携式运输工具,相信具体的装备在我们出发前就会下发,现在,请大家先利用好余下的时间,把这些目标简略记忆一下吧。”
弗留斯说罢,就匆匆写了张纸条,向宿舍门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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