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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给手套写上名字。”李闻没有抬头,继续写着。
他之前从胡桃手上收缴了一瓶白色墨水,可以书写在衣服上,而且不会掉色。
手套只有一种颜色,有些单薄,李闻就打算在手套的两个背部,写上文字。
钟离的是璃月,兰姐的是仪倌,而胡桃的就是写了闻桃,他自己的写了李胡。
白术看到了红蓝两个手套,冷哼了一声,又是恋爱的酸臭味,他过了那个岁数,这种东西已经消失在青春中了。
“白术先生要来一个么?”李闻写完四双手套,墨水还有很多剩余,自告奋勇地说道。
“不要,字太丑了。”白术毫不犹疑的拒绝,不知是恼怒成羞,还是李闻的字真的太丑了。
嗯,好像两者都有,李闻的字确实不太好看,现代人哪有时间去专心练字,能看明白就行了。
他前世在小学时候还因为字丑吃了苦头,本来兴趣课选的是看电影,那时还在播魔戒呢。
但结果在一次书法测试中,位列倒数,被强制拉到了书法班,天天写字,太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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