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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府,香山县,濠镜澳,澳督府。
早在明朝时,葡萄牙人已开始在濠镜澳进行贸易和修建洋房居住,在濠镜澳居留的葡萄牙人成立濠镜澳议事会进行葡萄牙社区的自治管理。
从明朝嘉靖年间开始,葡萄牙人便从大明朝廷获得了永久定居中国的权利,从此濠镜澳的命运与葡萄牙挂钩,这批葡萄牙人也是首批定居中国的欧洲人。
到大明天启年间,葡萄牙与明朝签订租借条约,从此濠镜澳由葡萄牙统治,葡萄牙派遣总督管理濠镜澳,称濠镜澳总督,简称“澳督”。
当然了,由于鸦片战争前的濠镜澳属于租借地,并非殖民地,葡萄牙向濠镜澳派遣总督并不合法,这一行为也一直向明朝和清朝隐瞒。
当然,允许葡人进入濠镜澳居住和商贸,绝不意味着大明朝,将领土或主权出卖给葡萄牙人。
因为无论是主权还是治权,都被明朝官府牢牢捏在手里,确切点说就是香山县。
明清两朝一直视濠镜澳为香山县管辖之领土,行政事务由香山知县负责处理,香山知县有权对濠镜澳进行行政、刑罚乃至于军事上的干涉或处罚。
并且明朝还在濠镜澳设置提调、备倭、巡缉等武职,管理濠镜澳的边防或治安问题,除葡人内部可以设立自治机构管理外。
向上仍要听香山县及香山县以上各级官府的领导。
至清代有特设“香山县丞”,专门进驻濠镜澳负责管辖对葡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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