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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章 各方反应 (3 / 3)_

        小斌对王鸿涛的指示绝对是狠抓落实、事不过夜,第二天纪委成立了8个小组,利用国庆假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明察暗访,狠抓八项规定落实情况。

        十月十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一、区教育局副局长曹勇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曹勇在负责改造学校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期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工作日饮酒,并在调查期间对抗组织审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二、公安分局河口镇派出所党支部委员、副所长、治安中队队长吕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2年12月至2013年10月,吕军参与调解因承包土地与他人发生纠纷,多次收受当事人礼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

        三、区疾控中心党支部委员、副主任李安国“精致走账”式公款吃喝问题,安排他人利用空白公函,以虚编公务接待事由,虚列接待对象、接待人数方式,违规报销吃喝费用9292元;以看望住院和困难退休职工名义虚列开支,违规核销吃喝中产生的烟酒费用6000元,李安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四、区城管执法大队檀溪中队队员徐春福公车私用问题

        2013年10月5日,徐春福驾驶城管执法车辆前往就餐,饭后徐春福又驾驶执法车辆送朋友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群众举报,徐春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五、大营乡王台村党支部书记朱学强和党支部委员邹兆亮,利用某风电公司在该村修路的机会,通过虚列林地资源的方式,先后两次套取企业占地补偿款共计8.15万元,并将其中的5.7万元用于支付王台村在餐馆就餐及购买烟酒费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免职。

        上述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反映了我区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敬畏,不守规矩,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和严肃处理。

        统统都是免职,全区领导干部发现区委、区政府动真格的了,为了这点小事丢了官职真的是因小失大,实在划不来!纪委的动作极大的震慑了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行为,使镇北官场风气和社会风气得到很大改观,旧习惯已经破除,新作风正在形成。

        八项规定刚出台时,曾有人质疑会不会是“一阵风”,如今,在镇北这种声音已经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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