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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晋中城到上京城,走水路要快上两个月,洪志商行的货船载了那么多年的货,有朝一日竟要送自己的少爷。收拾了四五日的谢闵轩要带的东西塞满了一艘床,谢夫人恨不得将整个谢府搬进国子监。
“要不是只能带一个书童,为娘肯定给他多备几个。”谢夫人一边叠着衣物,一边念道。
谢府有那么多手脚利索的小厮,偏偏谢闵轩选了林檎这个毛手毛脚的,最让她担忧的不是侍从的问题,林怀瑾身为女眷,不能进国子监,谢闵轩开了窍以后,从未离开她一日,这一去没了林怀瑾,谢夫人担忧不已。
“林檎心思单纯,胜在忠心,虽只年长了少爷几岁,但干得下粗活。”林怀瑾手里的衣物,三两下就叠好了,“夫人,我绣了个佩帷。”
林檎在承德书院里也不是一无所获,谢闵轩素日里跟孙怀文走得近,也不是一无所获,林檎跟着他手底下的人耳濡目染,忠心耿耿四个字就差刻在脑门上了。虽然年纪小,比起府里那些年轻力壮的,更能经得起诱惑考验,谢闵轩也正是看中他这一点,才会选择林檎。
“绣了个佩帷有什么用。”谢夫人长叹一口气,停下手里的动作,看着手里的袄衣,眉间紧锁不开。
“小瑾在里面藏了一撮头发,绣线里也藏了头发,希望能帮到少爷。”
说到这里谢夫人悬在喉间的心才稍稍放下。
“若是夫人不嫌弃,城南郊外有做灵寺,怀瑾愿意日日前去为少爷祈福。”
林怀瑾能说出这一席话,谢夫人欣然一笑,道:“小瑾有心了。”
谢闵轩站在门外,一字一句的听着林怀瑾说的话。他不是不知道林怀瑾每天都数着日子离开他,箱子里攒的钱他也知道,可他就是离不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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